贸易部长祖拉斯销毁11种价值93亿印尼盾的非法进口商品

BOGOR - 政府通过贸易部(Kemendag)销毁了11种价值93亿印尼盾的非法进口商品。

这些物品是从1月至2月期间的边境监视结果中获得的。

贸易部长Zulkifli Hasan表示,他的政党确实同意进行监视。目标是保护消费者和国内工业。

“其中许多是非法进入商品。有11种类型,价值93亿印尼盾,“他在3月28日星期四在西爪哇茂物举行的边境后监督后销毁后续货物的活动中说。

他继续说,具体细节是,一些来自泰国的电子产品,海关价值为2.66亿印尼盾,来自中国的辣椒粉和辣椒粉价值15亿印尼盾。

然后,来自马来西亚的巧克力粉价值6亿印尼盾;来自新加坡的酱油,价值7亿印尼盾;来自泰国的辣椒酱为2.42亿印尼盾,来自马来西亚的液体巧克力为4.47亿印尼盾。

“还有来自日本的林业产品,价值4.52亿印尼盾,太阳能面板,苹果果果汁合成品,然后这些玻璃片不符合我们的边境监测,”他说。

Zulkifli Hasan的称Zulhas表示,这些商品被销毁,因为它们不符合进口许可证的要求,例如没有监测员报告,没有进口批准,也没有货物注册号。

此外,他说,销毁这11种商品违反了2020年Permendag 51关于通过海关区后进口商运管制审查的规定。

“因此,有11家公司将受到书面制裁,我们将获得那些参与这些物品进入的人,”他解释说。

供您参考,2020年Permendag第51号第3条解释说,对某些商品实施进口贸易程序是通过进口商履行进口要求的义务来实施的。

必须满足的条件是,进口商必须正确列出由进口许可证和监测机构或LS组成的进口要求数据。

如果根据进口商的特殊检查证明未履行PI所有权义务,未履行LS所有权义务和/或实现进口商品的数量或数量超过PI中列出的数量或数量,然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监督和/或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