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改革,哈吉诺计划在没有刑事指控的情况下剥夺腐败资产

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对损害国家财政的犯罪的执法继续面临重大挑战。主要障碍之一是执法人员难以识别犯罪收益的痕迹和来源,特别是与资产有关的犯罪收益。

因此,有必要努力加速法律改革,重点是收购资产,而不必涉及复杂的刑事起诉程序。3月26日星期二,Airlangga大学水大学法学研究计划博士课程和研究生发展学生Shri Hardjuno Wiwoho在Airlangga大学(Unair)研究生校发表题为“加速非转换基于资产被盗的法律改革的法律确定性原则”的研究结果时传达了这一点。

在提出研究结果时,Hardjuno由他的学术顾问Mas Rahmah博士,S.H.,M.H.,LL.M.博士陪同,他的考官小组是Mas Rahmah博士,S.H.,M.H.,LL.M,Muhamad Nafik Hadi Ryandono博士,S.E.,M.Si,Suparto Wijoyo博士,S.H.,M.Hum,Badri Munir Sukoco教授,S.E.,MBA.,Ph.D,Faizal Kurniawan博士,S.H.,M.H.,LL.M和Prawita Thalib博士,S.H.,M.H.博士。

Hardjuno希望这种方法能够成为更有效地保存国家资产的有效工具,同时保持法律确定性原则。此外,印度尼西亚政府自2012年以来一直在制定一项关于剥夺犯罪资产的法案(RUU PATP)。

甚至学术文本作为制定法案的基础也由国家法律发展局(BPHN)编制。尽管PATP法案已被纳入2015-2019年的国家立法计划,但到目前为止,DPR尚未进行讨论。

尽管总统佐科·维多多(Joko Widodo)已于2023年5月4日向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发送了一封总统信函(Surpres),要求立法机构立即优先考虑该法案的讨论。

金融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PPATK)的数据显示,PPATK收到的报告数量继续增加。因此,打击Tipikor需要一种非凡的方法。此外,Tipikor和洗钱造成的国家损失非常大。

处理这些犯罪的一种方法是掠夺资产以恢复原始状态。目前,很明显,根据2003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UNCAC),掠夺资产已成为全球焦点。

全球社会一致认为,在不涉及刑事指控的情况下,从犯罪收益中没收资产的重要性。

他解释说:“扣押犯罪资产的机制在联合国刑事调查署中被认为是规范,旨在优化从犯罪中扣押资产的努力,而不必涉及刑事起诉程序。

Hardjuno 断言,无惩罚性资产剥夺或被称为非核查基资产承购 (NCB) 的概念是国家损失赔偿的概念。目标是追回犯罪造成的国家损失,而无需事先判处罪魁祸首。

使用NCB资产出价方法没收的资产类别包括直接或间接从犯罪行为中获得的资产,包括那些已捐赠或转换为个人、其他方或公司财富的资产。

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具有经济动机的犯罪行为,如腐败或洗钱,可能对国家造成损失。

他概述说,在不涉及刑事指控的情况下扣押资产的概念是法律计划的一部分,该计划允许犯罪者非法拿走的国有资产被没收并归还给国家,以追回国有资产。

资产扣押非常重要,因为印度尼西亚的执法方法实施了跟踪金钱的策略或追踪资金流以发现犯罪。

在没有刑事起诉的资产没收所应用的法律确定性概念中,主要原则是通过国家执行的资产追回机制,为拥有财产权的人提供法律保护。

如果资产是通过不公平的授权或不公平的授权获得的,国家有权没收资产,而不涉及刑法领域的起诉程序。相反,资产扣押程序是通过民事法的渠道进行的。

“因此,在没有刑事指控的情况下扣押资产的模式有望为社区提供法律确定性和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他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