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斯比·哈桑被判处13年8个月监禁

雅加达 - 最高法院秘书哈斯比·哈桑(Hasbi Hasan)在最高法院案件管理中涉嫌腐败的案件中被检察官(JPU)判定有罪。因此,它被判处13年8个月的监禁。“宣布被告Hasbi Hasan已被合法和最终证明犯有腐败罪,”检察官在3月14日星期四在雅加达中央地方法院Tipikor法院的审判中说。“判处13年8个月的监禁,”他继续说道。不仅刑事制裁,检察官还起诉哈斯比·哈桑,罚款10亿印尼盾。事实上,如果你有能力支付,它将被监禁所取代。“10亿盾的罚款补贴者,替代监禁6个月,”他说。检察官还要求法官小组制裁哈斯比·哈桑(Hasbi Hasan)支付38亿印尼盾的替代金。替代金的支付最迟在判决具有永久法律效力后一个月。「如果被告在期限内不支付代替金,那么他的财产将被检察官没收,拍卖以支付代替金。就被告而言,当时罪犯没有足够的财产来支付代替金,那么他被判处3年徒刑,“检察官说。与此同时,Hasbi Hasan被指控接受30亿印尼盾的贿赂,该贿赂由PT Wika Beton前专员Dadan Tri Yudianto直接送到他的办公室。这份礼物是为了帮助亨德里·塔纳卡(Hendry Tanaka)在最高上诉级别赢得储蓄和贷款合作社(KSP)破产案的诉讼。被告方是布迪曼·甘迪·苏帕曼。为了平息,亨德里最初通过达丹寻求帮助,然后同意。沟通结束后,有钱给事情。最初的这笔钱是112亿印尼盾和30亿印尼盾,交给了哈斯比。哈斯比·哈桑(Hasbi Hasan)因其行为而被指控违反经《刑法典》第55条第(1)款第1款修正的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号法律第12条a项或第12条b项和/或第1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