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塞尔警方已将4名学生列为Binus Serpong Tangsel高中欺凌嫌疑人

TANGSEL - 南坦格朗警察局(Tangsel)已将4名学生列为嫌疑人,8名学生是Tangsel Binus Serpong高中发生的针对儿童的暴力,欺凌(欺凌)案件的证人。

获得的资料是,Binus Serpong高中欺凌案中有4名嫌疑人,即E(18),R(18),J(18)和G(19)。与此同时,其他8名学生被归类为违反法律的儿童,涉嫌对未成年人实施暴力犯罪或入室盗窃。

参与Tangsel Binus Serpong高中欺凌案的学生的地位上升是在警方,即Tangsel警察局的PPA Sat Reskim Unit自2024年2月14日收到警方报告以来进行调查之后确定的。

然后,2024年2月20日,调查人员将案件名称进行。结果,发现了犯罪的指控,使案件从调查升级为调查。

唐塞尔警察PPA股的调查人员对子女证人、证人、没收证据和随后专家进行了一系列检查。

被指控的肇事者受到2014年第35号Ri法第76C条Jo第80条的威胁,该条涉及2002年第23号RI法律关于儿童保护的第二修正案。2015年第35号RI法律第80条第(1)款。《刑法典》第170条第(1)款。性暴力犯罪(TPKS)第4条第(2)款d项Jo第5条所述的2022年关于性暴力犯罪的第12号RI法律第4条第(2)款d项Jo第5条2022年关于TPKS的第12号RI法律第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