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Pungli Chekik Gilimanuk Cekik称重办公室被判处7年徒刑加Penggnti金钱25亿印尼盾
Denpasar - 巴厘岛登巴萨地区法院法官判处I Made Dwi Jati Arya Negara(49岁),Jembrana的Cekik Gilimanuk机动车辆称重实施单位(UPPKB)办公室非法征税案的被告,判处7年徒刑。
被告I MadeDwi Jati是Jembrana的Cekik Gilimanuk机动车辆称重实施单位(UPPKB)办公室的服务部门协调员。
2月16日星期五,阿马尔在巴厘岛登巴萨地区法院腐败犯罪法院的听证会上宣读了首席大法官赫里扬蒂和Soebekti和Nelson的判决书。
“起诉,判处被告有罪,判处7年徒刑,减少在拘留期间,命令被告继续被拘留。判处3亿盾的罚款补贴6个月监禁,“Heriyanti说,据ANTARA报道。
法官指出,被告被证明犯有经2001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20号法律修正的1999年第31号法律第12条第18条规定的腐败犯罪行为,jo第55条第(1)款第1joPasal 64条第(1)款。
此外,被告人被要求支付2,521,484,999印尼盾的重置费。如果被告人在法院判决获得法律效力一个月后不支付替代金,那么被告人的财产可以被检察官没收拍卖。
如果被告人没有足够的财产,则可被判处一年徒刑。
法官的裁决比巴厘岛高级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的要求高出两年,后者要求判处被告5年徒刑。
此前,被告I MadeDwi Jati Arya Negara与I Putu Nurbawa和Ida Bagus Ratu Saputra(单独的起诉文件)一起被指控对通过巴厘岛Jembrana的Cekik Gilimanuk机动车辆称重桥的司机进行非法征税。
被告Arya Negara和另外两名被告于2023年4月11日被巴厘岛警察Pungli Saber Task Force的OTT逮捕行动(OTT)捕获。
他们因犯有征税而被捕,即向通过切基称重桥的卡车司机要钱,每次穿越时的费率为20,000至200,000印尼盾,具体取决于他们得到的违规行为。然而,这笔钱被用于他们的个人需求。
在本案中,被告Arya Negara作为Korsatpel UPPKB Cekik滥用职权,命令队长,队员及其工作人员对经过货物运输的司机征税。
另外两名被告,即Gusti Putu Nurbawa,他是交通部公务员(PNS),担任公务员Ida Bagus Ratu Suputra,担任交通工作人员的合同雇员,已被登巴萨Tipikor法官判处一年监禁和1000万印尼盾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