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巴萨警方逮捕中国强奸者旅游指南
丹巴萨 - 巴厘岛登巴萨警方逮捕了一名首字母缩写为费萨尔·阿克巴尔·拉马丹(29岁)的导游,据称他对一名来自中国的外国人(WNA)妇女犯下了 rudapaksa行为。
登巴萨警察公共关系科科长,副局长Ketut Sukadi表示,这名来自东爪哇的男子已经在登巴萨警察总部接受进一步讯问。
“目前,肇事者已在登巴萨警察刑事调查股获得安全保障,正在接受密集的检查和调查,”苏卡迪说,ANTARA于2月10日星期六报道。
Sukadi解释说,周四(8月2日)发生了对首字母为TH(26)的游客的强奸事件。最初,受害者和他的朋友与首字母缩写ZH(29)于周三(7月2日)晚上被肇事者带到库塔地区的一个夜生活场所。
在周四(8月2日)WITA的01.00之前享受娱乐并享用酒精饮料后,受害者和他的朋友要求肇事者将他们带回ITDC努沙杜瓦地区的酒店。
然而,肇事者对受害者有不良意图,因此他计划以从朋友那里拿走货物为由将他说服到酒店。
苏卡迪说:“肇事者在南库塔Jalan Pratama Tanjung Benoa的一家酒店停车,理由是肇事者会拿走一些东西并送给受害者和他的朋友。
肇事者还要求受害者帮助自己把东西拿到酒店房间。相信肇事者的受害者跟随肇事者进入房间,而他的朋友则在车里等候。
当受害者进入房间时,法尔肇事者立即锁上房间的门,并试图迫使受害者TH发生性关系。受害者拒绝并尖叫,但肇事者在床垫上猛击受害者,遮住他的脸,然后发动了他的堕落行为。
与此同时,受害者在车里的朋友下了下来检查受害者,因为他从未离开酒店。受害者的朋友在保安人员的帮助下来到肇事者使用的房间,并强行打开了房间的门。
“肇事者当时试图逃跑,但受害者的朋友和安全酒店设法保护了作为导游职业的肇事者,”苏卡迪说。
向调查人员,法尔肇事者承认,他的行为使受害者性侵,肇事者从巴东库塔地区的一家酒吧里就对受害者感兴趣。
肇事者还被指控犯有《刑法典》第285条,涉及强奸,并处以12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