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地铁警察挫败了价值数十亿卢比的毒品流通
雅加达 - 2024年1月期间,西雅加达地铁警察获得了价值数十亿卢比的毒品证据,以及拥有国际网络的七名肇事者。
西雅加达地铁警察局局长Pol M Syahduddi解释说,被捕的七名肇事者的首字母缩写为JF(39),然后是DR(42),MR(27),ZF(24),AD(23)和JM(28)和AR(28)。
警方还以27.6公斤水晶甲基苯丙胺、1.8万粒摇头丸和26.7公斤大麻的形式获得了证据。
2月2日,安塔拉的Syahduddi说:“调查人员在这项披露中获得的成功是27.6公斤甲基型麻醉品,18,000粒摇头丸和26.8公斤大麻。
Syahduddi称,此案的披露始于2023年12月19日在亚齐地区逮捕一名名叫LH(39)的人。
“在年底(2023年),我们设法以LH的名义用30公斤甲基苯丙胺的证据保护了一个人,然后调查人员进行了开发,”Syahduddi说。
通过这一发展,他的政党成功地揭示了四个毒品贩运地点。
“第一个犯罪现场是西爪哇茂物Ciampea的Cicadas村的一所房子,由JF肇事者保护,”他说。
第二个犯罪现场(犯罪现场)位于雅加达南部Pancoran的Jalan Pengadegan Timur Raya的一所房子里。在该地点,肇事者DR和MR被捕。
第三个犯罪现场位于南苏门答腊巨港市伊利尔帖木儿Jalan Letnan Sayuti的一家酒店。在该地点,肇事者JF,AD和JM被捕。
“第四个犯罪现场是其中一家酒店,正好在发电机储存室,位于Jalan Denpasar Raya,Setiabudi,Jaksel,由AR肇事者保护,”他说。
然而,Syahduddi没有详细说明四个犯罪现场被捕的日期。然而,据说这七名肇事者出于经济动机参与了贩毒。
“至于动机,一切都导致经济动机,”Syahduddi说。
肇事者因其行为而被控犯有第114条第2款至2009年关于麻醉品的第35号法律第132条第(2)款。
最高刑罚是死刑、无期徒刑和/或至少六年、最多20年徒刑。以下是最低罚款10亿盾,最高罚款100亿盾加三分之一。
此外,2009年关于死刑威胁的麻醉品的第35号法律第14条第2款至第111条第2款,最低五年无期徒刑或最高20年监禁,最低罚款8亿盾,最高80亿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