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婚诉讼,法院裁定丈夫必须支付家庭琐事的钱
雅加达——一名向妻子提出离婚的丈夫因每月必须支付津贴和妻子的家务补偿金而被定罪。
此案发生在中国北京的房山区离婚法庭,这符合竹帘国新民法典的颁布。
这源于法庭记录,当时陈姓男子在2015年结婚后,于去年向妻子王某提出离婚。
起初,妻子拒绝离婚。然而,他后来要求经济补偿,辩称陈没有承担家庭作业的责任,也没有为儿子照顾孩子。
法庭赢了在离婚判决之外,法院命令丈夫每月支付2000元的津贴。此外,一次性支付5万元或约108,121,860卢比,他的妻子做了工作。
"婚后与夫妻共享财产通常需要有形财产的分离。但家庭作业是无形的财产价值,"法官告诉BBC。
这一决定是根据该国今年生效的新民法典作出的。根据新法律,如果夫妻双方更负责抚养子女、照顾年迈的亲属和协助配偶就业,则有权在离婚时寻求赔偿。
此案在网上引发了一场关于家务价值的巨大争论,一些人说赔偿金额太少。以前,离婚夫妇只有在婚前协议签署后才能要求这种赔偿,这种做法在中国并不常见。
在中国社交媒体微博上,此案引发了激烈的争论,相关标签被浏览量超过5.7亿次。
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数据,中国女性每天花近4个小时从事无报酬工作,大约是男性的2.5倍。这高于经合组织国家的平均水平,在经合组织国家,妇女在没有工资的工作上花费的时间是男子的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