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卡朗勿加的B3废物处理公司被罚款2000万印尼盾

BEKASI - 勿加地区检察官办公室(Kejari)对勿加摄政区南芝卡朗区Pasirsari村的危险和有毒废物处理公司(B3)PT NTS处以2亿印尼盾的罚款,因为它未经许可运行并被证明对环境有污染。

勿加地区检察官办公室主任Dwi Astuti Benniyati表示,在Cikarang地区法院于2023年8月30日宣布B3废物案件案件后,执行罚款。

“芝卡朗地区法院的决定是判处环境部门犯罪公司的刑事犯罪,罚款2亿盾,”ANTARA在1月27日星期六报道时说。

他说,环境部门的执法必须充满承诺和坚定地进行。这对于防止和尽量减少造成环境破坏并威胁社会生存的犯罪行为非常重要。

“我们当然对支付这些罚款的义务表示赞赏和赞赏,”他说。

在环境领域犯罪行为的公司处以刑事罚款,有望对社区产生威慑和多米诺骨牌效应,作为一种学习形式,以便他们不再犯下导致环境破坏的行为。

“勿加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始终完全致力于支持政府的计划,以保护环境,特别是通过执法工具,”他说。

然后,刑事罚款的收入作为国家税收而不是国家税收的收入,存入国库。

除支付罚款外,PT NTS还有义务通过在公司运营区域内排出和清除B3废物和受污染的土壤来改善环境。

接下来,在B3废物污染地点恢复环境功能,以及建造、维修和优化废水管理设施(WWTP),以从B3废物收集活动中排出B3废物。

“有关公司还需要以废水处理许可证的形式照顾与环境管理相关的许可证,”Dwi Astuti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