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被捕时试图逃跑,Jakut的Curanmor专家不得不向警察开枪
雅加达北部的帕德曼甘(Pademangan)逮捕了使用枪支(senpi)盗窃摩托车(curanmor)的两名犯罪肇事者之一。一名肇事者被首字母HS逮捕,而他的搭档E设法逃脱。
Pademangan警察局局长Kompol Hatorangan Sianturi解释说,HS和E犯下的盗窃案于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进行。
事件始于受害者,他在雅加达北部Pademangan地区的车辆停放时丢失了摩托车。受害者向Pademangan警察局报告了这一事件。
接到情报的警察立即展开调查。结果,它知道被指控的肇事者的下落。
“在Kanit Reskrim和闭路电视检查的领导下,发现了2名首字母为HS和E的男子,”Hatorongan于1月15日星期一在雅加达北部的Pademangan警察局告诉记者。
在逮捕过程中,Hatorongan继续说,他的一行人抓住了肇事者的摩托车。
“HS嫌疑人通过发出左轮手枪式枪支进行抵抗。为了避免意外事件,警察采取了果断行动。最后,它被固定了H,“他说。
除了逮捕肇事者外,它还发现了证据,包括一把左轮式枪支和5发9毫米口径炮弹,L字钥匙和一辆受害者的摩托车。
“受害者的摩托车,一把Senpi尾巴以及子弹和一些钥匙,我们也从HS手中固定下来,”他说。
与此同时,Kanit Reskrim Polsek Pademangan AKP I Gede Gustiyana表示,HS和E的肇事者犯下了20起机动车盗窃案。
“他们都在20个犯罪现场做到了这一点,”他说。
他说,如果嫌疑人携带的胸罩被被害人抓住,则用于自卫。
“如果有人被指控,嫌疑人会毫不犹豫地拿出枪支。就像在Pluit采取行动时一样,“他说。
对于组装枪支,它属于嫌疑人E,在东楠榜的Jabung地区以350万印尼盾的价格购买。
“Senpi在East Lampung购买,”他说。
由于他的行为,HS嫌疑人被指控犯有《刑法典》第363条,并处以5年徒刑,并处以1951年第12号紧急状态法第1条第(1)款,最高可判处20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