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斯·爱资哈尔-法蒂亚(Haris Azhar-Fatia)的审判,法官:对卢胡特说“主人”不是侮辱
雅加达 - 法官小组得出结论,哈里斯·爱资哈尔和法蒂亚·毛利迪扬蒂对海事事务和投资协调部长卢胡特·宾萨尔·潘贾伊坦(Luhut Binsar Pandjaitan)使用的“主人”一词并不是为了侮辱或好。
本案法官小组判处哈里斯·爱资哈尔和法蒂亚无罪。
「法官小组裁定,洛德对证人卢胡特·宾萨尔·潘贾伊坦(Luhut Binsar Pandjaitan)的言论不打算是侮辱或,”法官穆罕默德·乔汉·阿里芬(Hakim Muhammad Djohan Arifin)在1月8日星期一在东雅加达地区法院的审判中说。
法官继续说,“主人”是英文中含有“陛下”的词汇之一。在那里,该词是指有权力、控制权或权力于其他方的人,即领导人或雇主或统治者。
法官小组还认为,主人向卢胡特提及的观点不是向个人展示的。但对于他的职位,即佐科·维多多总统或佐科威内阁的部长。
此外,卢胡特得到了佐科威的大量信任,例如负责COVID-19紧急情况的人物。
「主人」这个词不是描述一个人的身体或精神状态的糟糕或丑陋或侮辱的含义,而是指一个人的地位或地位与他的地位有关,“法官Djohan说。
Haris Azhar和Fatia Maulidiyanty在一起针对Luhut Binsar Pandjaitan的案中被判处自由。因为,两者都被判定没有得到有效和令人信服地证明犯有检察官指控的罪行。
科科尔达法官说:“宣布被告Haris Azhar(和Fatia Maulidiyanty)在第一份起诉书中被检察官指控的犯罪行为,第二份主要起诉书,第二份补贴起诉书和第三份起诉书中没有得到有效和最终的证据。
早些时候,检察官要求哈里斯·爱资哈尔在该案中被判处4年徒刑。与此同时,法蒂亚被判处3.5年徒刑。
检察官在起诉书中认为,哈里斯和法蒂亚违反了《ITE法》第27条第3款至第45条第3款以及《刑法典》第55条第1款至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