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鲁古地区警察逮捕了2名逮捕Haltim Pinjam Uang警察局长的肇事者

北马鲁古地区警察局(Malut)的一般刑事调查局(Ditreskrimum)逮捕了两名来自雅加达的欺诈犯罪肇事者,首字母缩写为JKD(37岁)和H(28岁),他们绘制了东哈马黑拉警察局长(哈尔蒂姆)的名字,要求钱。

Krimum Polda Malut副主任AKBP Anjas Gautama Putra,S.Ik in Ternate,星期六表示,两名肇事者假装是Haltim警察官员,即警察局长和公民主任,然后通过手机与受害者联系以借钱。

欺诈事件发生在周四(2023年8月26日),其中,肇事者联系了来自Halmahera TImur的商人的受害者,其首字母缩写为JW,肇事者代表东Halmahera警察局的一名警察官员拨打了受害者。

“在会谈中,肇事者似乎是哈尔提姆警察局长和哈尔提姆公民主任,要求向受害者提供2亿印尼盾的贷款援助,”ANTARA在12月30日星期六援引他的话说。

Anjas说,受害者随后被指示将2亿印尼盾的金额转移到肇事者指示的账户中。

感到被欺骗后,受害者向警方和Res Haltim调查员以及由Sat Resmob Bareskrim Polri支持的北马鲁古地区警察Ditreskrimum调查员报告,以在雅加达地区进行一系列调查和调查。

这两名嫌疑人作为从犯罪中提取资金的团队,然后将钱送回其他肇事者的账户,他们目前仍在印度尼西亚其他地区追捕中。

“与此同时,电话肇事者(首字母缩写M)也是该小组的领导人之一,仍在搜索过程中,状态已包括在DPO中,”他解释说。

最后,根据警方报告LP / B / 51 / VII / 2023 / Polres Halmahera Timur / Polda Malut,日期为2023年8月28日,两名肇事者都得到了保护。

“联合小组设法逮捕了两名肇事者,他们是代表官员的在线欺诈辛迪加成员,肇事者承认自2019年以来,他们在印度尼西亚各地以这种欺诈模式采取了数百次行动,”他说。

两名肇事者因其行为被控犯有《刑法典》第378条,并处以20年徒刑。

「2010年关于防止和根除洗钱犯罪的第8号法律第3条和/或第4条和/或第5条,每人放置、转移、转移、转移、支出、付款、付款、委托、更改、交换货币或证券或威胁最高可判处20年徒刑,最高罚款100亿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