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委员会:政府需要确保罗兴亚收容所的位置

Banda ACEH - 国家人权委员会(Komnas HAM)建议政府确保亚齐省罗兴亚难民有庇护所。

“政府需要确保目前在亚齐的罗兴亚难民的中央避难所的可用性,”Komnas HAM人权执行小组委员会协调员Uli Parulian Sihombing说,ANTARA于12月29日星期五报道。

该声明是Komnas HAM在2023年11月至12月监测亚齐地区Rohingya难民的下落后发表的。

Komnas HAM的监测侧重于处理难民的各个方面和以社区拒绝罗兴亚丹行为的形式出现的社会动态,这是根据1999年关于人权的第39号法律的授权进行的。

Uli Parulian说,罗兴亚避难所的位置也必须符合标准,例如不太接近社区定居点,与提供基本需求相关的负担得起的可达性以及安全保障。

“特别是确保地方政府通过内政部符合中央政府的政策,根据2016年第125号总统条例的规定处理难民,”他说。

乌利说,出于人道主义原因,政府与难民署和国际奥委会仍然需要根据2016年关于处理国外难民的第125号总统条例的规定,优先考虑处理罗兴亚人的种族,这是政府采取措施和政策处理外国难民的规范和协调基础。

Komnas HAM还建议政府通过考虑政府的能力和法律规定并考虑当地社区的利益,为来自国家预算的罗兴亚难民提供援助。

然后,乌利继续说,他还要求警方确保罗兴亚难民的安全,特别是为了提供保护,防止与社区发生冲突,防止逃跑努力或根据2016年第125号总统令进一步走私难民的做法,以及国家警察的kampibmas职能。

乌利说:“向国家警察指示加强执法,并与东盟安全当局和国际刑警组织合作,根除辛迪加,打破人口走私的链条,特别是针对罗兴亚难民的人类走私的链条。

不仅如此,Komnas HAM还要求法律和人权部根据2016年第125号总统条例规定的授权和权力,履行移民职能,以最佳方式处理难民。

此外,Komnas HAM鼓励地方政府和安全部队积极主动地向公众提供理解,即政府将对难民负责,并确保社区的安全和秩序。

然后,鼓励外交部通过双边、区域和多边论坛,特别是联合国论坛,采取最大程度的外交和干预措施,以解决缅甸的冲突,特别是与公民身份认可和恢复罗兴亚民族国家地位有关的冲突。

“我们还鼓励外交部通过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难民署)采取外交措施,以确保1951年《难民公约》当事国在接受和接待国际难民,特别是罗兴亚族裔难民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乌利补充说,在印度尼西亚的罗兴亚难民收容所期间,还有必要选择最佳选择。鉴于将罗兴亚人送回原籍国的选择是不可能的,因为它有可能受到迫害,酷刑,待遇和不人道的惩罚的威胁,并破坏人道主义尊严。

这符合印度尼西亚批准的反酷刑公约中规定的不反酷刑原则。

最后,Uli继续说,需要通过内政部和国家警察进行预防工作,以避免印度尼西亚公民(特别是亚齐的当地居民)的参与(利用),作为人口走私和贩运网络的延伸。

Uli Parulian Sihombing说:“Komnas HAM还赞赏警方在执法中努力打击亚齐人贩运和人贩运罗兴亚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