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ppeng South Sulawesi的农民因在自己的花园中砍伐55棵柚木树而被判入狱3个月

索彭-纳图·本·塔卡(Natu bin Takka,75岁)和他的儿子和姐夫在南苏拉威西省索彭市摄政区(苏尔塞尔),被判处3个月监禁。该农民被判有罪,因为他砍伐了自己花园里种植的55棵柚木树。

孟加锡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司(LBH)负责人里德万在2月19日星期五对记者说:“他在被告的花园里砍下了55棵柚木树。”

里德旺(Ridwan)也是被告的法律顾问,他说,此案始于纳图族农民及其儿子和姐夫砍伐柚木树,据说柚木树被政府列为受保护森林区的一部分。

“在这种情况下,帕克·纳图首先与他的儿子和姐夫一起砍倒了一棵据称据称曾在森林保护区中的树木,因此,到2020年2月左右,林业局的官员走近,”他说。

据报道,纳图的祖父,儿子和姐夫已被索彭警察起诉。怀疑是未经有关部门许可的砍伐树木,防止和根除森林破坏(UUP3H)。

在审判过程中,纳图的祖父,儿子和姐夫于2月19日星期二被瓦坦索彭地区法院的法官小组判处3个月监禁。

里德旺说:“随后,在审判程序中,法院裁定被告有罪,未经当局许可在森林区域砍伐树木,然后被判处三个月徒刑。”

这三人被指控通过砍伐树木进行非法砍伐,根据规定运输和携带木材切割工具。

纳图的祖父,儿子和姐夫被控以第82条第(1)款b或第82条第(2)款或第83条第(1)款a或第84条第(1)款或第84条第(3)款的罪名)2013年第18号法,关于预防和根除森林破坏(UU P3H)。

实际上,农民砍伐树木是为了盖房(不是为了商业目的)。

“但是,有一些事实在审判中显示,纳图先生砍伐树木不是用于商业目的。不是用于出售,而只是用来将其用于建造儿子的房子,名为帕克·阿约。帕克·阿约当时也是在这种情况下的被告”。

此外,对纳图族农民的柚木园进行了代代相传的管理。在管理花园期间。每年,Natu都会从1997年至2020年积极支付PBB费用。

他说:“他从1997年开始缴税,即使他上次经历了法律程序,他仍在2020年缴纳但仍缴纳了税款。”

审判中揭示的事实证明,被告的行为不符合《 P3H法》规定的法律主题。

律师说,纳图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此外,根据《 P3H法》第1条第6款,纳图(Natu)和他的儿子和brother子是获豁免的人。

“虽然有一些事实是法官小组没有考虑的。例如,根据第1条第6点的规定,根据《 P3H法》获豁免的这些被告有罪不罚的情况不包括在该地区世代相处的人从事非商业用途伐木的人,” Ridwan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