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前LHK区长因土地征用腐败案被判处4年徒刑

沙地区检察官办公室表示,最高法院判处沙市清洁环境服务(Kadis LHK)前负责人Anas Farhuddin,他是土地征用腐败的被告,被判处四年徒刑。沙地区检察官办公室情报科科长菲尔曼·拉马丹(Filman Ramadhan)周四表示,除了监禁外,最高法院还判处被告Anas Farhuddin支付1亿印尼盾的罚款,可代替两个月的监禁。“这一决定批准了检察官的上诉。此前,班达亚齐腐败地区法院的一个法官小组判处被告Anas Farhuddin无罪。对于判决,检察官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Antara于12月14日星期四报道的Filman Ramadhan说。他说,除了被告Anas Farhuddin之外,最高法院还代表Firdaus在同一案件中判处其他被告四年零六个月的监禁和2亿盾的罚款和三个月的监禁。除了监禁和罚款外,最高法院还判处被告Firdaus支付14亿印尼盾的金钱代替国家损失。如果被告不付款,则被判处两年零六个月的监禁。被告Firdaus是沙市政府释放的土地的所有者。此前,班达亚齐腐败地区法院的法官小组也宣告被告Firdaus无罪。“最高法院的裁决指出,根据1999年第31号法律第3条第18条的规定,两名被告已被有效和最终判定犯有腐败罪,该条已修订为2001年关于根除腐败犯罪行为的第20号法律,jo第55条第(1)款第1款KuhPidana,”他说。菲尔曼·拉马丹(Filman Ramadhan)在裁决中说,法官小组在裁决中指出,两人都被判犯有在沙市Cot Abeuk的垃圾填埋场(TPA)土地征用腐败罪,面积达19,8万平方米。2020年土地征用预算的价值为48.5亿印尼盾。根据审判事实,发现有证据表明价格飙升,使国家受到高达14亿印尼盾的伤害。“沙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的检察官在收到最高法院裁决的副本后,立即执行最高上诉级法官小组的判决,”菲尔曼·拉马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