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N Ambon 判处 6-9 年徒刑 3 名毒品被告,Sopan 因此减轻刑期的原因
马鲁古 - 安汶地区法院(PN)对三名吸毒犯罪被告判处六至九年徒刑。“宣布被告违反2009年关于麻醉品的第35号法律第132条第(1)款第(1)款,”PN Ambon首席法官小组Haris Tewa于12月7日星期三在马鲁古安汶说,被Antara扣押。三名被告中有两名,即Latief Lumaela和Burhanuddin Bin Irwan,是毒品案件的累犯,目前在安汶监狱服刑。被告Burhanudin被判处九年徒刑和10亿盾的罚款,四个月的监禁,而被告Latif被判处八年徒刑和10亿盾的罚款四个月监禁。然后,被告维克多被判处六年徒刑,并支付了10亿盾的罚款,为期四个月的监禁。法官小组说:“被告Burhanudin别名Burhan已被有效和令人信服地判犯有犯有毒品犯罪和麻醉品前体的邪恶共识。被告人被判处有罪之处因不支持政府根除麻醉品和非法药物的流通和滥用计划而被判入狱和罚款。与此同时,减轻罪责的是被告人是礼貌的,承认了自己的行为。法官对被告Burhanudin的判决与JPU Kejari Ambon Senia Pentury的要求相同,而被告Latif被判处八年徒刑和10亿盾的罚款和六个月的监禁。然后,被告维克多被判处七年徒刑和10亿盾的罚款,六个月监禁。法官的裁决后,被告人表示有思想,因此有七天的时间向安汶高等法院申报接受或上诉的立场。三名被告于2023年4月6日被马鲁古BNNP官员逮捕,被告Victor于印度尼西亚东部时间15.00左右被捕,马鲁古省特别医院(摊位前)Jl. Laksdya Leo Watimena Negeri Lama,Baguala District,Ambon City,Maluku省。与此同时,被告拉蒂夫在17.00 WIT和Burhanuddin在19.00 WIT,这两名囚犯在安汶IIA级监狱内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