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mnas HAM:处理罗兴亚难民必须参考总统条例125

Banda ACEH - 国家人权委员会亚齐代表表示,最近几周进入亚齐省地区的罗兴亚难民的处理必须参考2016年关于处理外国难民的第125号总统条例。

“关于罗兴亚难民,关于处理来自国外的难民的总统条例125/2016必须是参考,”亚齐国家人权委员会主席,代表Sepriady Utamadilansir ANTARA于12月5日星期二说。

他说,Komnas HAM的监测小组对亚齐的罗兴亚难民临时避难所的四个地点进行了实地访问,即前Lhokseumawe移民局,SKB Cot Gapu Bireuen,Pante Kulee Bate和Mina Raya Padang Tijie Pidie。

在实地审查之前,Komnas HAM团队还会见了亚齐省代理省长Forkopimda Lhokseumawe,Bireuen,Pidie,UNHCR和IOOM。

“总的来说,亚齐代理州长告诉Komnas HAM团队,地方政府以人道主义为由将根据中央政府的政策暂时容纳难民,”他说。

关于罗兴亚难民的到来和当前的抵抗现象,塞普里亚迪说,所有有关各方应继续履行处理难民的义务和责任,参考现有法律文书,即第125号总统条例,一般适用的国际条例和适用的法律法规。

因此,Komnas HAM要求各方始终如一地执行现有规则,从发现,收容,安全到移民监督。

“它需要特别注意抵抗现象,以便可以避免放置或导致社区立场直接对付难民的情况,”他说。

Sepriady继续说,考虑到人道主义原因,政府,难民署和国际奥委会有义务处理这些罗兴亚难民。

他还要求联合国难民署通过外交部加强与印度尼西亚政府的协调,以处理难民工作组、亚齐代理总督、亚齐省外部难民处理工作组、亚齐警察局长、相关摄政/市长和移民总局。

“各方必须确保难民不会像在这种行动期间发生的那样,未经许可或非法离开难民地点,从而有可能走私贩运者,”Sepriady Utama解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