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七委员会面前,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提出了一项提案,该提案将包含在EBET法案中。

雅加达 - 能源和矿产资源部(ESDM)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第七委员会举行了一次工作会议(子),讨论将包含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EBET)法案中的电力轮计划。此前,在574个问题清单(DIM)中,第七委员会没有列出电力轮计划。

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Arifin Tasrif解释说,该机制在第29A条和第47A条对NRE供应的履行规定中有所说明。

“因此,这是网络合作或开放接入的公式。一般来说,网络合作条款或开放接入的公式规定规定了商业区域持有人满足消费者对EBET电力的需求的必要性,“Arifin在11月20日星期一的Raker中说。

他继续说,如果本案的业务区域持有者PLN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那么消费者就可以通过使用发电租赁或与其他业务区域持有者买卖电力协议的点对点的合作获得电力供应。

“第2号所指的机制是通过传输和/或分销业务或如果英语是电力轮来执行的,”Arifin解释说。

然后,要开展输电和/或配电业务,必须通过收取政府监管的费用来开放从EBET源头获得电力配电,条件是保持和注意客户服务质量系统的可靠性和电力输电和配电业务许可证持有人的经济性。

他继续说,满足NRE电力需求的制定是基于绿色电力供应总计划(RUPTL),NRE法案的DIM的完善已移交给DPR。

改进包括三点,其中包括,第一,为了优化EBET的使用,电力业务区域的持有者必须满足消费者提供部分或全部来自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电力的需求。

第二,第1款所述部分或全部来自EBET的电力供应的消费者需求的满足必须根据提供EBET优先的电力的商业计划进行,并且可以通过网络租赁机制共同利用输电网络或配电网络来完成。

“第三,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将提供电力,这些电力或部分或全部来自政府法规的法规,”Arifin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