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大米危机的农田功能的替代,是时候真正应用UUPA了

BOJONEGORO - 继续发生的农业用地功能得到了DPD RI AA LaNyalla Mahmud Mattalitti主席的聚光灯。原因是农业用地功能的转移仍然是印度尼西亚水稻产量下降的主要原因。

因此,LaNyalla要求政府正确和全面地执行1960年关于土地原则基本条例的第5号法律,或被称为UUPA 1960。因为,他继续说,1960年UUPA的精神是土地改革,其中之一是通过土地再分配。

「如果我们的农民平均土地面积低于一公顷,我们将无法追求自给自足。印度尼西亚近80%的农民是小农。这是粮食主权的起源问题,“LaNyalla在对Bojonegoro进行工作访问期间说,Bojonegoro是东爪哇的水稻生产中心之一,11月19日星期日。

众所周知,东爪哇是最大的水稻产省。根据最新数据,东爪哇生产了959万干磨谷物(GKB)。截至今年10月,东爪哇贡献了550万吨大米。其次是西爪哇和中爪哇。东爪哇的水稻中心位于Bojonegoro,Lamongan和Ngawi Regencies。

“我从农业和空间规划部土地控制和监测局/国家土地局(ATR / BPN)2019年的分析中看到的数据让我坦率地感到悲伤,该数据指出,每年稻田转化为非稻田约10万公顷,”他继续说道。

“如果允许的话,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事实上,我们已经在UUPA中有一个解决方案,并具有土地改革精神。这就是为什么农民工会要求这个国家根据宪法和UUPA实施农业政治和政策的原因,土地改革是作为国家发展的基础进行的,“LaNyalla解释说。

拉尼亚拉进一步表示,作为最快的出路之一,国家需要建立土地改革局,并立即制定土地改革法案。

“这是为了使UUPA的实施更加具体和可衡量。因此,它不会代表国家战略项目而被歪曲,这些项目迫使农业用地功能和大规模土地特许权转让给寡头,“他说。

因为国家,他补充说,自独立时代以来,实际上就没有土地,只控制着土地。因为在印度尼西亚独立后,荷兰殖民政府强加的宣誓所有权原则被我们国家的创始人废除。

取而代之的是1945年宪法第33条第(3)款所述的“国有”一词,该款规定;其中的土地和水以及自然财富由国家控制,并用于人民的最大繁荣。这是印度尼西亚独立的精神,“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