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协商会议议长强调尤里斯普拉德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制度中的重要性
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人民协商会议主席Bambang Soesatyo(Bamsoet)强调了司法在印度尼西亚制度和执法中的重要性。
「民法传统还承认,除了以法律形式包含的法律外,还有法律来自法官法,更广为人知的司法管辖法名称,”他周六在雅加达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说。
他解释说,法官对案件的裁决,可以用作其他法官决定同一案件的立足点,这样裁决就不会有重大差异,更不用说相反了。
Bamsoet还在雅加达婆罗浮屠大学法律博士课程研究生课程中教授法律政治和公共政策课程时提到了刑法典(KUHP)。
他说,自1918年以来,印度尼西亚使用荷兰遗产刑法约104年后,印度尼西亚终于制定了由该国儿童编制的自己的刑法。
「当我在2018-2019年期间领导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时,对《刑法典法案》的讨论即将完成。然而,由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期间的期限即将结束,因此最终讨论被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在2019-2024年期间控制并继续,“Bamsoet说。
他补充说,在《刑法典法案》的每一次讨论中,印度尼西亚政府和众议院总是优先考虑透明、彻底和参与性的原则。
“所以它容纳了各种公众的意见和想法,”他说。
他说,随着《刑法典法》的通过,印度尼西亚民族已成功执行了刑法的去殖民化使命。批准也表明了国家在法律领域的主权。
“此外,荷兰遗产刑法也与印度尼西亚刑法的条件和需求无关,”他说。
Bamsoet认为,《刑法典》法非常改革,进步,也对印尼局势做出了反应。该法律将经历三年过渡期,并于2025年生效。
他说,与其他法律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刑法典法》可能会得到各种改进,并适应国家的需要。
“这不仅仅是一个历史性时刻,因为印度尼西亚有自己的《刑法典》,《刑法典法》的存在也必须通过扩大可以对犯罪者实施的犯罪类型,成为印度尼西亚刑事实施改革的起点,”Bamsoet说。
他说,至少有三项刑事规定,即主要刑事,额外刑事和特殊性质的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