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加锡非法卷烟所有权案被告被判处16个月监禁302 7百万印尼盾
MAKASSAR - 望加锡I级A级地区法院法官小组判处被告Ukkas1.4年徒刑,罪名是拥有17.6万支非法香烟,未附上消费税胶带,并处以超过3.027亿印尼盾的罚款。“法官和检察官小组同意,被告Ukkas的行为被证明违反了1995年第11号法律关于消费税的第54条,该法律经2007年第39号法律修订,”望加锡高级检察官办公室信息和法律科科长Soetarmi说,Antara于11月17日星期五报道。裁决远低于2023年10月16日检察官(JPU)Kejati Sulsel的要求。检察官要求法官小组判处两年徒刑,并要求被告人支付超过3.027亿印尼盾的罚款。此外,JPU还要求代表阿卜杜勒·哈里斯(Abdul Haris)所有者扣押一辆警察编号为DD 1792 QA的银色皮卡车车辆的证据。此外,一台Android手机也被国家扣押,烟草制品(香烟)Sigaret Kretek Mesin(SKM)品牌GESS Executive共22 koli或相当于880个槽,共8,800个包裹,共17.6万支被扣押销毁。望加锡法院法官小组的裁决,JPU和被告Ukkas仍然表达了思考的态度。但是,JPU很可能会对判决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