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跨国雾问题可以通过加强AATHP解决

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驻马来西亚的特别和全权大使Hermono表示,加强东盟跨境边境污染协定(AATHP)中的东盟框架需要优先解决跨境雾霾问题。

“但如果我认为是的,通过使用东盟已经存在的框架,那是的,不仅是双边的,而且这涉及该地区的国家,有新加坡,文莱和印度尼西亚经常受到烟雾的影响,”九国的Hermono前段时间告诉Antara。

这是Hermonodalam在回答与马来西亚政府正在研究的与跨境空气污染法有关的问题时传达的。

他说,接下来需要采取的步骤是如何加强现有的东盟框架,然后将其转化为行动计划。因此,在处理烟雾接受的背景下,将按照行动计划采取的步骤。

“因此,现有的骨架被加强,然后翻译成更具体的行动计划,如果有这种烟雾,我们如何共同执行。必须避免的是,有一种'欺凌'。这是必须考虑的,“他说。

他说,印尼的森林状况并不像许多人想象的那么简单。因此,这并不意味着在处理问题上并不认真,但鉴于其规模和类型,存在一种复杂性,这并不容易。

“更难的是,这种泥炭地。如果上面的泥炭地火灾没有火,但仍然因为泥炭厚度而排出烟雾,“Hermono说。

周二(7月11日)的一份新闻稿中,自然资源,环境和气候变化部表示,马来西亚政府不排除建议制定烟雾污染法作为跨国界烟雾问题的替代处理。

马来西亚自然资源、环境和气候变化部长Nik Nazmi Nik Ahmad表示,法律的起草需要通过考虑所有挑战和限制来彻底研究,特别是法律的可行性,基于新加坡等已经拥有类似法律的国家的经验。

根据他的说法,迄今为止最成功的例子是加拿大-美国空气质量协定,因为两者都能够接受,并且有一个机构来处理该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