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和矿产资源地质局证实,使用陆地水的许可证不是为了限制用水

雅加达 - 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ESDM)最近签署了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法令中包含的与地下水许可相关的法规,编号:291.k /GL.01 / MEM。G/2023 关于2023年9月14日实施土地用水批准标准。

地质局代理局长穆罕默德·瓦菲德(Muhammad Wafid)表示,发布该规则不是为了限制社区使用地下水,而是为了尽可能地管理地下水坑,特别是水。

“关键不是限制社区的使用,而是我们管理地下水库,特别是那里的水,以便一切都可以使用,以便一切都可以提供服务,”瓦菲德告诉媒体,周六,10月28日。

供参考,水是土壤中储存地下水的层。在规则中,规定如果每户主每月使用至少100立方米的地下水或按组使用,则使用地下水的批准申请用于满足日常基本必需品的活动,或按组使用超过每组100立方米的规定。

不仅如此,这一申请还用于现有灌溉系统以外的人民农业。

除了满足日常基本需求和人民农业外,还需要许可证,用于管理公共利益或非商业活动的水上旅游活动或运动,利用地下水用于研究需求,免费城市公园,礼拜堂,公共设施,政府,私营或个人提供大米钻井援助,以及政府机构使用地下水。

使用地下水的批准由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地质局局长执行。此外,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地质局局长向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报告了每年或必要时批准使用地下水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