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裁定40岁以下地区负责人可以成为总统候选人的原因
雅加达 - 宪法法院(MK)批准了2017年第7号法律第169条q项的重大审查诉讼,该诉讼涉及2017年第7号法律第169条q项,涉及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至少40岁的年龄限制,由UNS学生Almas Tsaqibbirru Re A提起。
阿尔马斯要求的第90/PUU-XXI/2023号案件要求宪法法院将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资格的要求更改为40岁以下或在省和区/市两级拥有区域负责人的经验。
MK法官Guntur Hamzah在宣读他的审议中解释说,即使他还不到40岁,总统候选人也可以参加另一个条件,即他曾经或正在担任选举结果的地区负责人。
「7/2017号法律第169条q项的年龄要求有两个入口,即40岁或通过选举选择的职位。满足这两个条件之一是有效的和宪法性的,“Guntur于10月16日星期一在雅加达中部MK大楼法庭上说。
根据Guntur的说法,这两个入口条件不会伤害40岁及以上的总统候选人。
这是因为,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资格的年龄要求必须基于在理性、公平和负责任的方式提供机会和消除限制的原则。
「提供机会和消除限制的原则必须通过为包括千禧一代在内的国家最优秀之子开辟更广泛、公正、理性和负责任的争议空间来实施,同时在现役宪法的框架内提供公正的法律确定性,”贡图尔解释说。
“因此,如果满足这两个条件中的一个,那么印度尼西亚公民必须被视为有资格被提名为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的年龄,”他继续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