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总统候选人年龄要求的改变不是宪法法院的权威
雅加达 - 宪法法院(MK)将很快决定与总统候选人/副总统的最低年龄要求有关的案件。来自Gajah Mada大学(UGM)的法律专家Oce Madril提醒该机构保持其作为宪法守护者的信誉。
Oce评估说,宪法法院将作出的裁决本质上涉及2个问题,即总统/副总统候选人的最低年龄要求降至35年或添加“作为州行政长官或地区负责人的经验”的要求。根据UGM法学院的讲师的说法,宪法法院将要裁决的案件非常有争议,因为它与总统候选人和副总统候选人的登记有关,这些候选人很快将由KPU开放。
Oce解释说,根据宪法法院以前的各种裁决,该机构证实,一个人提名公职人员的最低年龄要求的宪法是公开的法律政策。公开的法律政策本身意味着确定公职人员的最低年龄要求是法律制定者的全部权力,即DPR和政府,而不是宪法法院的权威。
「1945年宪法不规范公职的年龄数字或条件。政府中各种类型的公职,法律对其年龄的要求作了规定。特别是关于总统选举,1945年宪法在第6条第(2)款中规定,成为总统和副总统的条件受到法律的进一步监管,“Gajah Mada大学法律专家Oce Madridil于10月12日星期四向VOI说。
他补充说,在2017年关于大选的第7号法律中,它规定了总统/副总统候选人的要求。第169条的规定规定,总统/副总统候选人的要求之一至少为40(四十)岁。因此,很明显,《选举法》规定的年龄要求是1945年《宪法》第6条的授权条例。“如果宪法法院改变总统/副总统的最低年龄要求或添加新条件,例如”作为国家行政长官或地区负责人的经验“,当然,这违反了宪法法院各种裁决中确定的开放法律政策原则。更进一步地说,这可以说违反了1945年宪法第6条第(2)款,该款已下令在选举法中要求总统/副总统候选人的年龄要求,“他说。
MK的最新裁决在本案中值得考虑,即 MK No. 112 / PUU-XX / 2022的裁决,该裁决与KPK法中确定的最低年龄要求50(五十)岁成为KPK领导人有关。在裁决中,宪法法院没有更改最低年龄要求,但它补充说,如果有人曾经或正在担任KPK领导人,他们可以在第二个任期内重新提名为KPK领导人,尽管他们的年龄不到50岁。“从第112/ PUU-XX/2022号裁决中可以得出结论,宪法法院没有更改最低年龄才能成为KPK法官,这是KPK法案中确定的。宪法法院确实增加了一个新的条件,但这一条件非常有限,仅适用于KPK领导人,如果他们想在KPK第二个任期内再次提名为新总统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