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挪用Primkoppol资金的警察,判处37亿印尼盾,判处4.5年徒刑

MEDAN - 棉兰地区法院法官小组判处AKP警察Hapis Paisal Lubis4.5年徒刑,罪名是挪用价值37亿印尼盾的北苏门答腊警察Brimob Unit的警察合作社(Primkoppol)的主要资金。

“判处Hapis Paisal Lubis4.5年徒刑,”主审法官Lucas Sahabat Duha在棉兰地方法院说,ANTARA于10月11日星期三报道。

从审判事实来看,被告被认为违反了KHUPidana关于在办公室贪污的第374条。

“被告挪用合作社资金的行为的罪责,而减轻被告行为的罪责是后悔和承认,从未被定罪,”他说。

这一裁决比北苏门答腊高级检察官办公室(北苏门答腊)检察官(JPU)Felix Frianta Ginting要求的五年要轻。

起诉书透露,AKP Hapis Paesal Lubis移交了一份银行印章标志的银行账户,价值40亿印尼盾。

被告在未经成员或主管批准的情况下,使用北苏门答腊警察Brimob Unit的Primkoppol现金与第三方合作,包括与价值18亿盾的对流方的合作。

此外,与Heri的人合作,在棉兰Polonia Polonia Sukadamai村获得遗产土地管理资本,价值2.1亿印尼盾,然后与Darmansyah Sitepu合作,价值2.4亿印尼盾。

然后,与Arifin合作,在Marelan担任土地管理者,价值2.5亿印尼盾,被告还投资1.2亿印尼盾的鱼类牲畜。

审计员发现,北苏门答腊地区警察Brimob Unit的Primkoppol由于被告从2019年到2022年所犯的行为而遭受的损失价值37亿印尼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