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取消龙目岛朝宿舍项目腐败被告的无罪释放
MATARAM - 最高法院法官推翻了腐败被告在龙目岛登船朝宿舍大楼的修复和维护项目中无罪释放,Dyah Estu Kurniawati担任项目实施公司的董事。
马塔兰地区法院发言人Kelik Trimargo证实,这些信息是基于最高法院收到裁决摘录。
“是的,根据我们从最高法院收到的裁决摘要,一级法院的裁决通过自己审理案件被推翻,”凯利克说,ANTARA于10月10日星期二援引。
他说,根据2023年9月14日的判决,法官通过判处4年徒刑和3亿盾的罚款4个月监禁来自己审理Dyah Estu的案件。
收到最高法院的裁决摘录后,其当事方将向被告方和检察官通知。
“因为我们今天早上才收到摘录,最迟明天我们已经向各方发出了通知,”他说。
一级法院,法官小组裁定,Dyah Estu作为CV Kerta Agung主任的行为未被证明在2019年进行的项目中犯有腐败罪。
法官称,根据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的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号法律第2条第(1)款的起诉,Dyah Estu致富或他人或公司没有事实发现。
同样,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正的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号法律第3条起诉书中规定的权力滥用。
法官还表示,根据非关税壁垒金融和发展监督局(BPKP)代表的审计结果,Dyah Estu参与腐败案件,使国家损失了26.5亿印尼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