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通信禁止在审判期间开枪
雅加达 - 最高法院通过总司法机构总干事发布了2020年第2号关于听证行为守则的通知信。其中一项规则是限制审判期间记者的报道范围。
总司法局局长Prim Haryadi于2020年2月7日签署的通告已提交给印度尼西亚各地的高等法院和地区法院。在纪律规则中,在审判期间,法庭的来访者必须在各自的地方礼貌而有序地坐着。
"拍摄照片、录音、电视录音必须经有关地区法院院长授权,"2月26日星期三,在《马会通告》中写道。
通过通知,在地区法院出庭受审时执行规则时缺乏纪律的问题。预计这一通告的存在将在法庭上强制执行法院的审判。
法院的另一项纪律是,法官小组主席主持审查,并维持审判中的纪律。法庭主审法官下令维持法庭纪律的一切工作必须立即和谨慎地进行。
"所有出席听证会的人在审判期间不得激活 hp。此外,出于不必要的原因,禁止法庭访客进入和进入法庭,"通告中的一点说。
法院必须通过网站、董事会、横幅、横幅或地区法院的监视器告知这一规则。
以下是与《行为守则》有关的马通知的内容,该通告在出席会议时必须遵守:
1. 审判对成年人开放,但刑事体面、儿童犯罪和对公众不公开的离婚听证除外。
2. 会议期间,理事会的来访者必须礼貌地坐在各自的地方,维持会议秩序。
3. 拍照、录音、电视录音必须经有关地区法院院长批准。
4. 任何人不得携带可能危及法院安全的火器、利器、爆炸物或装置或物品。
5. 法院安全干事因其职务原因,可以无证搜查尸体,以确保和保证任何人出庭时不携带可能危及审判安全的火器、利器、爆炸物或装置或物品。
6. 禁止参加审判的来访者吸烟、吃饭、喝酒、看报纸相互交谈或采取可能干扰诉讼进程的行为。
7. 审判期间,法庭上所有在场的人不得在法庭内激活移动电话。
8. 禁止在法庭内外制造噪音。
9. 禁止对证人在审判期间提供的信息发言、提供支持或反对。
10. 由于不必要的原因,禁止进入和进入法庭,因为它干扰了审判过程。
11. 未经地区法院院长的任何书面许可,禁止在法院环境中以任何形式粘贴公告/横幅/文字或小册子。
12. 在场的所有人必须穿着朴素和适当的衣服,穿鞋。
此外,在审判中,法官小组主席必须确保纪律得到执行,即:
1. 在审判开始前,书记员、检察官、法律顾问、当事人和旁听者分别坐在各自的审判室。
2. 当法官进出法庭时,作为礼宾的官员允许在场的人对法官进行辩护。
3. 法庭上的每个人都必须表现出礼貌和有序的态度。
4. 法官小组主席主持审查,维持法院的纪律。
5. 法官小组主席可以确定,未满18岁的儿童不得出席听讯。
6. 只有根据《儿童刑事司法制度法》,儿童才能出庭受审。
7. 法庭主审法官下令维持法庭纪律的一切工作,应立即认真执行。
8. 在接到法官小组主席的警告后,有关人员在接到法官小组主席的命令后,如果按照法院的尊严行事不当,则不遵守行为守则,则被逐出法庭。
9. 如果违反第7号所述的行为守则属于犯罪行为,将起诉罪犯。
10. 在会议期间,进出法庭的每个人都有义务通过干扰头部向法庭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