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禁止在网点以100美元以下出售进口商品

雅加达 - 政府通过贸易部(Kemendag)正式禁止在电子商务中销售低于100美元或相当于Rp1,550,000(假设汇率为每美元Rp15,500)。

本禁令适用于跨境直接送货的商品。

该规则涉及2023年Permendag第31号,涉及通过电子系统在贸易中商业行为者的许可,广告,指导和监督。

贸易部长(Mendag)Zulkifli Hasan表示,政府采取这一步骤是为了保护当地的中小微企业(MSME)产品。

“世界任何地方的政府肯定会保护其国内中小微企业,”他在9月28日星期四撰写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有关该禁令的完整规定载于2023年第31号贸易部长条例第19条。

第19条规定,开展跨国PMSE活动的PPMSE有义务在其电子系统中对直接将商品出售给印度尼西亚的商家(商家)适用最低商品价格。

“第(1)款所述的最低商品价格是机上货物(FOB)每台100美元,”第19条第2款写道。

第3款解释,如果第(2)款所述商品的价格以不同的货币注入,则使用在国家财政领域管理政府事务的部长设定的汇率进行转换。

「第(2)款所述商品的最低商品价格以下的商品,可通过PPMSE直接进入,PPMSE开展跨境PMSE活动,由部长根据相关非部委政府机构部长/首脑级协调会议的结果确定,”第19条第4款写道。

与此同时,贸易部国内贸易司司长伊西·卡里姆(Isy Karim)解释说,有类型的进口产品将被排除在规则之外。

不过,他说,正名单仍在讨论中。

伊西解释说,与商品名单有关,还有必要在部委和机构之间进行讨论。他说,这个积极的名单很可能通过贸易部长的法令进行监管。

“积极的名单将再次讨论,”伊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