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水牛每小时7-8百万印尼盾,未成年儿童卖淫皮条客地铁警察
雅加达 - Polda Metro Jaya逮捕了一名姓名首字母为FEA(24岁)的妇女,她是未成年卖淫或通过社交媒体贩运人口案件的皮条客。
“我们正在对涉嫌与卖淫或贩运人口犯罪(TPPO)有关的嫌疑人进行强制努力,”地铁再也警察特别刑事调查主任Kombes Pol Ade Safri Simanjuntak于9月24日星期日在雅加达告诉记者,被Antara扣押。
阿德说,两个孩子被卷入卖淫案,即SM(14)和DO(15)从社交网络中认识肇事者。肇事者于9月14日星期四被捕。
SM声称做这份工作是为了帮助祖母。受害者被承诺获得600万印尼盾。
然后,DO也首先被肇事者雇用,他们承诺提供100万印尼盾。
“除了SM和DO之外,通过社交媒体,肇事者还怀疑有21名儿童受到性剥削,并被怀疑是未成年人,”他说。
此外,FEA肇事者还对具有处女地位的妇女征收关税,每小时700万至800万印尼盾,非处女每小时150万印尼盾。
分享收益时,FEA演员获得了每笔交易50%的份额。他声称是2023年4月至9月的皮条客。
根据肇事者的陈述,所有收入都用于满足日常需求。“我们仍在探索并与妇女和儿童赋权综合服务中心(P2TP2A)协调处理受害者,”他说。
P2TP2A处理后,目前受害者已被送回或移交给各自的家人和父母。
查获的证据是四部手机、780万印尼盾的现金和一张独立现金平台(ATM)卡。
警方报告编号:LP/A/83/IX/2023/SPKT。DITKRIMSUS/POLDA METRO JAYA,日期为2023年9月11日。
肇事者因其行为而被指控犯有2016年第19号法律第27条第1款第45条第1款,该法律涉及2008年关于电子信息和交易的第11号法律的修正案,或《刑法典》第296条和/或第506条和/或第4条第2款,或2008年关于色情制品的第44号法律第30条。
然后,2007年关于根除贩运人口的第21号法律第17条第2条和/或2014年第35号法律第76I jo条第88条,涉及2002年关于儿童保护的第23号法律的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