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P级警察在北苏门答腊地区警察的Primkoppol挪用资金案中被判处5年徒刑,金额为37亿印尼盾

MEDAN - 北苏门答腊高级检察官办公室的检察官要求AKP警察Hapis Paisal Lubis在挪用价值37亿印尼盾的警察合作社(Primkoppol)Brimob Unit的主要资金的案件中被判处五年徒刑。

“要求法官小组判处被告Hapis Paisal Lubis五年徒刑,”JPU Kejati Sumut Felix Frianta Ginting在北苏门答腊棉兰地方法院的听证会上说,ANTARA于9月18日星期一援引。

检察官说,被告Hapis Paisal Lubis违反了《刑法典》第374条,即因为有工作关系或搜索或因为为此获得工资而对货物持有者进行贪污。

“有罪的是,被告在审判中作证并污警察机构。与此同时,减轻问题并不存在,“费利克斯说。

JPU Kejati Sumut宣读指控备忘录后,由Lucas Sahabat Duha主持的法官小组继续审判,辩护议程(pledoi)定于下周举行。

起诉书透露,AKP Hapis Paesal Lubis移交了一份银行印章标志的银行账户,价值40亿印尼盾。

被告在未经成员或主管批准的情况下,使用北苏门答腊警察Brimob Unit的Primkoppol现金与第三方合作,包括与价值18亿盾的对流方的合作。

此外,与一个名叫Heriuntuk的人合作,在棉兰Polonia的Sukadamai村管理遗产土地的资本价值2.1亿印尼盾,然后与Darmansyah Sitepu合作,价值2.4亿印尼盾。

然后,与Arifin合作,在Marelan担任土地管理者,价值2.5亿印尼盾,被告还投资1.2亿印尼盾的鱼类牲畜。

审计员发现,北苏门答腊地区警察Brimob Unit的Primkoppol由于被告从2019年到2022年所犯的行为而遭受的损失价值37亿印尼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