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2公斤大麻经销商在巴布亚索龙港被捕
雅加达 - 西南巴布亚索龙度假村警察(Polres)将BRP(25岁)列为嫌疑人,因为它被证明在索龙警察局管辖范围内携带1.2公斤大麻,巴布亚人被捕和处理,“索龙警察局局长AKBP Yohanes Agustiandaru周日解释说,嫌疑人的行为被指控犯有关于麻醉品法的第111条第2款,最低刑期为12个月,最高刑期为4年监禁,最低罚款最高为8亿盾,最高刑期为80亿盾。因此,我们不会搞砸索龙警察局管辖范围内毒贩的名字,无论我们逮捕和处理谁,“索龙Yohanes警察局长解释说,9月17日星期日。他解释说,肇事者使用海上运输
“虽然肇事者的行为没有导致非法商品的出售,但施加的文章是第111条第2款,”警察局长解释说。作案手法,他说,在团队对肇事者进行检查后,结果是肇事者仅仅因为经济需要而执行其行为。因此,索龙警察局长说,这类大麻的毒品案件的披露是索龙警察承诺打击索龙摄政区毒品贩运肇事者在毒品贩运地区的每一项活动的切实体现。这是启动禁毒村的切实体现,并致力于使索龙摄政成为一个没有毒品贩运的地区,“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