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kas Enembe被判处10年6个月监禁和10亿印尼盾罚款

雅加达 - 巴布亚前州长卢卡斯·埃内姆贝(Lukas Enembe)被判犯有腐败和小费罪。因此,检察官(JPU)指控他被判处10年6个月的监禁。

检察官在9月13日星期三在雅加达中央地方法院Tipikor法院的审判中说:“判处十年零六个月的刑事判决。

除刑事制裁外,检察官还要求Lukas Enembe支付罚款。金额达到10亿印尼盾。

“(制裁)罚款10亿印尼盾,”检察官说

此前,Lukas Enembe被指控犯有价值458亿印尼盾的贿赂行为。

具体而言,PT Melonesia Mulia,Piton Enumbi的104亿印尼盾。然后,来自PT Tabi Anugerah Pharmindo董事Rijatono Lakka的354亿印尼盾。

这笔钱是捐给Lukas Enembe的,目的是在2013-2022财年巴布亚省政府环境中在商品和服务采购项目中赢得Piton和Rijatono拥有的公司。

至于小费,Lukas Enembe被指控收到10亿印尼盾。这笔钱是从PT Indo Papua Budy Sultan的主任通过Imelda Sun获得的,这是通过Lukas的帐号发送的。

本案中,Lukas Enembe被控违反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的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号法律第12条a项或第11条,该法涉及对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号法律的修正Jo.《刑法典》第55条第1款第1款《刑法典》第65条第(1)款。

然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第12B条,经2001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修订,关于根除腐败罪的1999年第31号法律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