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在开发阶段有15个CCS项目
雅加达 - 能源和矿产资源部(ESDM)石油和天然气(Migas)总干事Tutuka Ariadji透露,目前石油和天然气部门有15个碳捕获和储存(CCS)项目正在研究中,其中一个正在提供食物。
“这些项目需要技术投资和金融合作,”图图卡9月13日星期三援引的话说。
图图卡补充说,印度尼西亚将成为CCS的支持者,并在东南亚地区实施CCS的先驱,此前还有其他亚洲国家,如日本和中国,他们已经制定了与CCS / CCUS相关的战略计划和国家政策。泰国和马来西亚还将采取措施制定碳储存法。
「印度尼西亚仍然是CCS的支持者,似乎是CCS在东南亚实施的先驱。CCS印度尼西亚的广泛愿景是降低项目水平,同时为该国提供在该地区成为存储设施的机会,“他说。
他说,能源和矿产资源部正在石油和天然气上游(石油和天然气)活动之外制定CCS规则框架。
该规则的制定是为了支持其他行业的排放减少。
图图卡认为,加强监管框架还使印度尼西亚成为东南亚地区的CCS中心。
此外,他解释说,石油和天然气子行业在能源转型期内将保持关键。
印尼本身已设定了到2030年实现国家石油和天然气生产的目标,同时努力减少温室气体(GHG)排放,实现净零排放(NZE)。
“有了这两个目标,CCS / CCUS可以成为驱动力,因为它可以通过二氧化碳提取(EOR)或改进天然气回收(EGR)来增加石油和天然气产量,同时显着减少排放,”他继续说道。
图图卡还表示,能源和矿产资源部与相关部委一起正在起草一项总统条例草案(R-Perpres),预计将满足未来CCS发展的若干需求。
R-Perpres将包括在石油和天然气工作区以外激活CCS。该法规还必须能够通过许可机制开辟投资机会。
“同样重要的是,这项总统法规草案可以允许从其他行业用二氧化碳源激活CCS,”Tutuka总结道。
您知道,此前,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发布了2023年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第2号条例,该条例涉及在上游石油和天然气业务活动中应用CCS / CCUS。
本监管范围包括作为印尼上游石油和天然气商业模式一部分的技术和法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