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赌博税的话语出现了,印尼可以合法化吗?
YOGYAKARTA – 在印度尼西亚实施的在线赌博税的话语受到了很多讨论。考虑到印度尼西亚禁止所有类型的赌博,包括在线赌博,这种话语随后收获了公众的利弊。那么话语的开始是什么呢?
通信和信息部长Budi Arie Setiadi上周在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第一委员会的会晤中表示,由于在线赌博,印度尼西亚必须承担潜在的损失。通信和信息部长还解释说,只有印度尼西亚,东盟国家,不合法化赌博。
“我不想成为赌博合法化的推动者,”Budi Arie在2023年9月11日星期二引用的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第一委员会的YouTube节目中说。
“只是作为一个国家,作为一个国家,我们必须认真考虑在线赌博,”他再次补充说。
Budi Arie还表示,至少有90亿美元来自印度尼西亚。然后,他冒犯了赌博税,并有可能使其公开。
「我们是东盟唯一的灰色国家,而在线赌博是跨境的。如果我们是这样的,那么在我看来,我们将失去存在的东西,“阿里说。“因为我和多方讨论过,我说,是的,它只是被提升了,例如。它是明亮的,它是被提升的。
关于话语,经济与法律研究中心(Celios)主任Bhima Yudhistira 解释说,对在线赌博征税不是解决方案,甚至倾向于引发新问题。
「不要因为预防和监视被认为是困难的,然后切换到强奸手法外,”Bhima在9月10日星期日的Kotan上说。
Bhima还解释说,当在线赌博合法时,没有明确的保证,其他在线赌博可以消除。
虽然有税收话语出现,但印度尼西亚已经禁止一般禁止赌博,例如《刑法典》第303条和第303 bis条(“刑法典”)和1974年关于赌博管制的第7号法律。
同时,与此同时,与在线赌博有关,2008年关于电子信息和交易的第11号法律(ITE法)第27条第(2)款已受到监管,该法律由2016年第19号法律修订,涉及2008年关于电子信息和交易的第11号法律的修正案。
ITE法第27条第(2)款第(2)款解释说,任何人故意和无权分发、传输和/或使有赌博内容的信息或电子文件可访问。
第19/2016号法律第45条第(2)款规定了违规的威胁,如下所述。
第27条第(2)款所述有赌博内容的电子信息和/或电子文件的意图和无权分发和/或提交和/或使其可访问的个人,应处以最高6(六)年徒刑和/或最高10亿盾罚款
也就是说,有了这些规则,目前的在线赌博在印度尼西亚不可能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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