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真寺后面的男孩犯下猥行为后,BR男子大声疾呼威胁:不要越轨我稍后再打。

PESISIR BARAT - 西海岸警察官员在北贡(村庄)Parda Suka,Ngaras区,Pesisir Barat Regency,Lampung逮捕了一名未成年人猥的肇事者,其首字母缩写为BR(55)。西海岸警察公民主任Iptu Riki Nopariansyah说,肇事者通过强迫和威胁受害者殴打他来犯下他的行为。受害者的家人向当地警方报告肇事者的行为后,肇事者的行为被揭露出来。根据报告,他的一行立即迅速采取行动,寻找并逮捕了肇事者。“西海岸警察Satreskrim于9月9日星期六下午5点左右在Ngaras区北贡Parda Suka逮捕了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案件的肇事者,”他在克鲁伊说,引自Antara,9月11日星期一。强奸是由BR于8月8日星期四在WIB的18.00左右进行的,在南海岸区北贡Way Jambu的Sukarame Hamlet的Baitul Haq清真寺后面。“受害者和他8岁的朋友在清真寺后面玩耍,然后一个男人直接拉着受害者,所以他的朋友逃跑了,然后受害者被拉到清真寺旁边,立即用手闭上嘴巴,肇事者立即对受害者犯下了猥行为,”他说。肇事者犯下淫秽罪后,受害者受到威胁说”别名说,如果有人说它从地基上掉下来,我会说,”他说,同时即将击中受害者的脸。肇事者还通过前往北贡马朗方向离开受害者,受害者在清真寺会见了他的哥哥,并告诉他生命体征上的伤口。受害者还被他的哥哥和他的朋友护送回家。“指示的证据是一张visum et repertum,一件儿童内裤,一件衣服和一份心理检查和咨询结果,”他再次说。由于他的行为,肇事者被指控犯有2016年第17号Ri法第81条jo第76D条和/或第82条jo第76E条,该条涉及政府法规,以代替2016年第1号法律,该法律涉及2002年关于儿童保护的第23号法律的第二次修正案,该法律可判处15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