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N棉兰法官判处泰国原住民罚款2.5亿印尼盾
MEDAN - 北苏门答腊棉兰地区法院的法官小组判处被告Somsak Prombut 成为泰国的船长,因进入印度尼西亚水域捕鱼而被罚款2.5亿印尼盾。
“被告被判犯有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管理区故意犯罪行为,未经许可进行捕鱼业务,”PN Medan首席法官Happy Efrata Tarigan说,ANTARA于9月7日星期四报道。
他说,法官小组认为,被告违反第26条第(1)款的行为,如2023年第6号法律《海洋和渔业法》第92条第26条第(1)款第(1)款所述,并受到犯罪威胁,该法律涉及政府监管和确定,以代替2022年关于创造就业机会的第2号法律。
“与此同时,被告未经许可进行捕鱼业务的罪责,并可能损害鱼类和珊瑚礁的资源,这减轻了审判中的公然之情,”Happy Efrata说。
根据Happy Efrata的说法,被告与船员(ABK)一起使用渔船,即KM.KHF 2226 GT.68.80。
与此同时,来自271公斤渔获物的船舶的证据被国家扣押,而特拉乌尔型渔具的两台被扣押以销毁。
法官小组的裁决比检察官Bastian Sihombing要求的100万印尼盾要轻。被告接受了判决,而检察官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