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pikor法官判处AKBP Bambang Kayun6年徒刑200万印尼盾

雅加达 - 雅加达Tipikor法院的法官小组于2013-2018年判处警察法律部法律援助局刑事执行和人权部门负责人AKBP Bambang Kayun六年徒刑。法官还判处班邦卡永2亿盾的罚款,为期四个月的监禁。「判处被告Bambang Kayun Panji Sugiharto刑事犯罪,形式为期六年的监禁和2亿印尼盾的罚款,条件是如果不支付罚款,将被四个月的监禁所取代,”首席大法官Sri Hartati在雅加达Tipikor法院的审判中表示,9月4日星期一援引Antara的话。法官小组指出,Bambang Kayun被发现违反了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第12 a条,该条经2001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20号法律修订和补充,jo第64条第(1)款。斯里说:“宣布被告班邦卡永潘吉苏吉哈托已被法律证明犯有腐败罪,作为第一检察官的指控,是合法和令人信服的。法官还判处被告人支付264亿盾的补助金,判处一年徒刑。班邦·卡永(Bambang Kayun)在听证会后开会后表示,他仍然会提前考虑上诉。「我还在想,但我不认为你需要早点上诉。我早些时候对判决表示感谢,“他说。法官的判决比反腐败委员会检察官(JPU)提出的指控轻。此前,在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的审判中,JPU指控Bambang Kayun被判处10年徒刑,外加3亿盾的罚款,八个月的监禁,因为他被判定被证明接受了价值571.26亿盾的贿赂。Bambang Kayun还被要求支付57,126,300,000印尼盾的重置金额,为期五年监禁。本案中,班邦卡永被控接受贿赂571亿印尼盾,以便在警察总部处理案件。行贿的目的是帮助艾米莉亚·赛义德和赫尔万西亚(Emylia Said和Herwansyah),两人目前都在警察公民警察的搜索名单(DPO)上,处理警察总部公民办公室的一般刑事案件,即调节调查过程和法律保护信的管理。除了收到总价值16.6亿印尼盾和一辆丰田Fortuner汽车4.763亿印尼盾外,班邦还从PT Aria Citra Mulia,PT Eminence Martime Indonesia和PT Maju Maritim Indonesia获得资金,这些公司是Emylia Said和Herwansyah的附属公司,在2016年至2021年期间代表Yayanti(班邦的近友)转账28笔交易,总额为551.5亿印尼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