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N Ambon法官判处淫秽祖父6年徒刑

AMBON - 马鲁古安汶地区法院的法官小组判处Usman的祖父别名Daeng(61岁),他是猥未成年人的被告。

“宣布被告被判犯有违反2014年第35号Ri法第81条第(2)款的罪行,该款涉及2022年关于儿童保护的第23号法律的修正案,”首席大法官Orpha Martina在Rahmat Selang和Nova Salmon的陪同下说,作为PN Ambon的裁决听证会的法官,ANTARA于9月1日星期五报道。

法官小组还判处被告乌斯曼支付1000万盾的罚款,为期两个月的监禁,并确定被告服刑的拘留期完全从主要罪行中扣除。

法官说,被告有罪的事情被判入狱,因为他的行为使受害者感到创伤,而减轻因素是被告是礼貌,已经老了,从未被定罪。

法官的裁决比安汶地区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的要求轻,后者要求判处被告七年徒刑。

被告乌斯曼于2023年1月25日被警方拘留,罪名是一名女童的淫秽犯罪行为,她仍然是安汶市的邻居。

判决后,JPU 和被告都表示考虑,因此法官的裁决没有永久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