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齐检察官办公室从毒品囚犯那里获得10亿印尼盾的罚款

Banda ACEH - 东亚齐地区检察官办公室(Kejari)从被定罪的萨博塔斯型麻醉品中收到了10亿印尼盾的罚款,名为Abdullah别名Dullah bin Zakaria(36岁),他是亚齐兰萨巴罗区BR Puntong的居民。

“被定罪者因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最高法院法官于2016年8月29日作出的判决而支付了10亿印尼盾的罚款。罚款判决是针对78公斤甲基型麻醉品案件作出的,“东亚齐地区检察官Lukman Hakim在Idi Rayeuk说,ANTARA于8月28日星期一报道。

卢克曼说,最高法院法官小组在阿卜杜拉的判决中判处20年徒刑和10亿印尼盾的罚款。

“罚款的移交发生在班达亚齐的IIB级拘留中心。如果不支付罚款,罪犯将服刑六个月,“卢克曼说。

此前,阿卜杜拉于2015年2月被国家麻醉品局(BNN)人员以及另外三人,即Hamdani,Samsul Bahri和Hasan Basri逮捕,原因是他们拥有重达78公斤以上的甲基型麻醉品。

在班达亚齐地区法院的审判中,阿卜杜拉和其他三名被告被判处死刑。然后他们提出上诉,被班达亚齐高等法院驳回。

Lalumereka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一个法官小组判处阿卜杜拉20年徒刑。与此同时,被定罪的Hamdani,Samsul Bahridan Hasan Basri仍然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