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DKP Tarakan确保船只和3名渔民承认马来西亚公民携带鱼爆
塔拉坎海洋和渔业资源监督站(PSDKP)的巡逻队在北加里曼丹获得了一艘载有爆炸物捕鱼的马来西亚渔船。“巡逻队设法通过许可证的联盟和船体号码,获得了一艘长船船的单位,其初始数据来自马来西亚船只,”8月27日星期日,安塔拉塔拉坎的PSDKP Tarakan A.B Harris站的监督和违规行动协调执行官说。SA-9108/5/R号船在印度尼西亚 - 马来西亚边境3.4英里处成功固定,恰好在苏拉威西水域,在716地区,Sebatik,Nunukan,上周五在08.00 WITA左右。巡逻队设法在船上保护了三人,即船长,首字母缩写为O和两名船员(ABK),首字母缩写为S和J。哈里斯说:“他们(肇事者)使用爆炸物捕鱼,并有证据表明一个压缩机,潜水器,一对游泳池,眼镜和氧气管。马来西亚渔船上发现了一个渔具,这意味着他们使用爆炸物捕鱼。“肇事者的供词是,他们使用自己组装的爆炸物捕鱼,”他说。目前,这三名渔民仍然有证人,他们计划在塔拉坎警察局Mako获得证人。哈里斯说,虽然他的身份仍然是三名证人,但他的政党立即与有关机构,即检察官办公室,法院和外交部领事馆就处理外国人(WNA)采取协调措施。马来西亚渔船的证据已在腾卡尤二世塔拉坎港获得。三人使用有害渔具,即鱼爆,符合第45/2009号法律的规定,该法律涉及渔业第31/2004号法律的修正,第84条第1款至第8条第1款,最高可判处六年徒刑,最高罚款12亿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