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揭露中加里曼丹10起土地和森林焚烧案件,12名肇事者得到保障
KALTENG - 警方逮捕了来自中加里曼丹(Kalteng)各个地方的12名土地焚烧肇事者。肇事者免受10起案件的侵害。
“所有肇事者现在也已在Mapolres拘留中心苦苦挣扎,以接受他所犯的案件的密集检查,”Reskrimsus Polda Kalteng Kombes Pol Setyo K Heriyatno主任说,8月24日星期四,被Antara扣押。
Setyo解释说,在揭露的10起案件中,卡普阿斯警方处理了一起案件,其中三名肇事者,烧毁土地面积为五公顷。
然后,在东科塔瓦林金警察局(Kotim)两起案件,两名肇事者,土地面积为14公顷,Sukamara警察局多达三起案件,三名被指控的肇事者和两公顷的土地面积。
Seruyan警察局有两起案件和两名肇事者,土地面积为2.8公顷。西科塔瓦林金警察局多达一起案件和一名肇事者,土地面积为50公顷。
至于Pulang Pisau警察局,有1名肇事者和1.8公顷被烧毁的土地面积。
“到目前为止,所有肇事者都是个人,我们没有发现任何指向公司的森林和陆地火灾案件,”他说。
与此同时,中央加里曼丹地区警察公共关系主管Kombes Pol Erlan Munaji补充说,在执行其行为时,肇事者使用了各种手段。
肇事者故意砍伐草并将其烧毁,直到火焰蔓延,然后还有肇事者喷洒植物毒液,使植物干燥,然后被肇事者烧毁。
“还有一些人推断,如果通过焚烧来清理土地是一种效率措施,在时间和节省成本方面,”他解释说。
为了说明他们的行为,肇事者被指控犯有2009年第32号法律第187条Jo第108条,该条涉及环境保护和管理。
Setyo说:“威胁是,肇事者被判处至少三年,最多10年徒刑,罚款至少30亿盾,最高100亿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