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N Tanjungkarang Lampung Sidangkan 3 被告信使 35 公斤 冰毒

BANDAR LAMPUNG - 班达楠榜丹卡朗地区法院(PN)的法官小组在交付35公斤甲基苯丙胺和2.5公斤摇头丸的案件中审判了三名被告。

三名被告包括Anggi Pratama,Riskamin Ginting,Zainuddin,他是北苏门答腊棉兰Bunga Raya的居民。

三名被告正在与单独的文件进行审判。在本案中,被告人被指控犯有多项条款,即第114条第(2)款Jo第132条第(1)款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09年第35号法律和第112条第(2)款Jo第132条第(1)款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09年第35号麻醉品法。

宣读起诉书后,听证会继续进行,询问了警察的证人,询问了被告和一些证人。

检察官Illye在他的起诉书中透露,当被告Anggi被Fahroni(DPO)命令寻找将数十公斤甲基苯丙胺和摇头丸运送到唐格朗地区的人时,案件的年表就开始了,每包工资为3000万印尼盾。

被告Anggi同意,然后他被命令带走一辆警察编号为B 1373 UJD的丰田Fortuner汽车,其座椅已改装以储存甲基苯丙胺和摇头丸。

“被告将汽车交给被告Zainuddin,并表示稍后有人将与他联系以交付甲基苯丙胺和摇头丸,”ANTARA周二报道的Elansye说。

被告Zainuddin收到甲基苯丙胺和摇头丸后,检察官继续说,被告返回家园,邀请被告Riskamin,他的公婆,加入将甲基苯丙胺和摇头丸运往Tangerang。

“被告Zainuddin承诺向被告Riskamin提供每包500万印尼盾的工资,”他说。

在穿越南楠榜巴考海尼港海港禁令 乘船的途中,两名被告被楠榜地区警察缉毒局的成员免职,因为车辆检查,被告看起来很紧张,试图下车逃跑,但被告被抓住。

两人都在车站固定,在搜查过程中发现了35个含有甲基苯丙胺类麻醉品和摇头丸的大包。

“在审讯期间,被告承认接受被告Anggi的工作,将甲基苯丙胺和摇头丸带到城外,即唐格朗,已经做了三次,”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