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揭露坦格朗摄政区假币流通模式

TANGERANG - Tangerang警察局局长Kombes Sigit Dany Setiyono透露,肇事者流通假币的方式是通过将货物用于日常目的和向更广泛的社区交易。

“他们分发面额为10万印尼盾的假币,要么被转售,要么被用来购买日常用品,”丹尼在8月22日星期二告诉记者。

此外,在Kemiri地区的一家商店报告后,假币的流通最终被揭露。

在此基础上,他的一行人在犯罪现场(犯罪现场)进行了检查。结果,嫌疑人被捕,PN被怀疑是传播假币的第一个肇事者。

然后它被开发出来,直到最终被第二个肇事者JN逮捕。从这第二个信息中,他们从A和R那里获得了假币。

“现在它已被指定为DPO,即首字母A和R,”他说。

JN和PN的当事人必须承担其行为,涉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2011年第7号关于货币的第36条第(2)款和第(3)款或《刑法典》第245条,最高可判处10至15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