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prd透露,DKI省政府的土地上有燃烧废物的人
雅加达DPRD DKI委员会成员Justin Adrian Untayana透露,在DKI雅加达省政府拥有的土地上,有家庭垃圾燃烧的肇事者。
同时,DKI雅加达省2013年关于废物管理的第3号区域条例第126条第e款规定,禁止每个人燃烧污染环境的废物。
根据贾斯汀收到的报告,不想支付垃圾运输费用的居民可以向这些人付款,以便在DKI省政府拥有的土地上焚烧他们的垃圾。
「这是DKI省政府的土地,由废物燃烧成品。在我的监测下,已经对那些不想支付废物运输费用的人征税,他们只需支付废物由废物燃烧器运输的费用。这也已成为一块商业用地,“贾斯汀在8月22日星期二在DKI雅加达DPRD大楼举行的D委员会会议上说。
贾斯汀承认,他想知道为什么焚烧废物商业的做法可能发生,甚至在政府土地上完成。他认为DKI环境局(LH)对此事有任何理由。
“如果没有果断和持续的行动,我认为LH在废物燃烧业务方面也合作过吗?对不起,如果没有果断执法,不要责怪我,我认为LH也与垃圾燃烧器合作,“贾斯汀说。
对此,DKI雅加达LH办公室主任声称已收到有关DKI省政府拥有的土地上焚烧垃圾的报告。
「地方政府土地上的垃圾焚烧问题。我昨天也收到了贾丁先生的报告。确实,在当地政府的土地上,确实有燃烧废物,“阿塞普说。
然而,Asep声称他的政党已经跟进了此案,并对DKI LH办公室的其他个人服务提供商(PJLP)实施了制裁,他们是纵火的肇事者。
“我们已经会见了在那里的官员,为了执法的方式,我们对仍在烧废物的PJLP实施制裁,”他补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