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ji Gumilang洗钱背后的BOS基金贪污至腐败
雅加达 - 警方CID表示,Panji Gumilang洗钱犯罪(TPPU)背后有三起最初的犯罪行为(TPA)。全部升级到调查阶段。
“首先是洗钱犯罪,包括基金会犯罪和贪污犯罪,”公民警察特别经济犯罪局局长Whisnu Hermawan准将于8月16日星期三说。
“第二个是在案件标题中决定的,是BOS基金的腐败案件档案,成为第二个文件,”Whisnu继续说道。
在涉及警察公民警察调查监督局(Rowassidik)、警察法司、一般监督监察局、警察Propam司以及专家的案件中,决定这三名TPA已经有足够的初步证据。
案件名称的结果还决定将案件的地位从调查提升到调查。
“案件名称的结果一致认为,有足够的初步证据可以将调查升级为调查,”Whisnu说。
案件名称的结果,Panji Gumilang涉嫌违反2020年关于洗钱罪的第8号法律第3条,该条可判处20年徒刑。
然后,《基金会刑法》第70条与2004年第28号法律第5条有关2021年第16号法律修正案。刑罚的威胁是5年监禁。
然后,贪污《刑法典》第372条的犯罪行为,可判处8年徒刑,2021年第20号法律第2条的腐败犯罪行为,可判处20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