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巴布亚警方逮捕了一艘黑暗的香港外国船

索龙 - 西巴布亚地区警察局(PB)的水和空中警察局(Ditpolairud)逮捕了一艘来自香港的外国船Min Ning De Huo,编号为0679。逮捕一艘香港外国船恰好在西南巴布亚索龙市的坦帕加拉姆海滩旅游景点的码头。

Subdit Gakkum调查主管Ditpolairud West Papua Police AKP Ade Andini表示,逮捕该船的原因是因为他在航行时没有完整的文件。阿德补充说,外国船的船长有首字母缩写JM,当被问及航运文件时,他无法出示。

“当被要求提供文件时,有关人员无法出示,”西巴布亚地区警察局Ditpolairud AKP Ade Andini的Subdit Gakkum调查主管说,8月12日援引Antara的话说。

阿德补充说,JM违反了航运规则,其形式是2008年关于航运的第17号法律第323条第(1)款第(1)款和/或第302条第(1)款和第117条第(2)款所述的航运犯罪行为。

法律规定,第219条第(1)款所述,船长在没有shahbandar签发的航行批准书(SPB)的情况下航行,应处以最高五年徒刑和最高6亿盾的罚款。

“JM船长已知该船不符合第117条第(2)款所述的海上使用,则可判处最高三年徒刑或最高4亿盾罚款。然后,蓝色和红色的248 GT船作为证据被固定,“AKP Ade Andini说。

此外,还有三艘未命名绿色列表红色快艇部队,四艘由蓝色和红色纤维制成的 Loangboat船,60 PK雅马哈品牌和铃木品牌的外发动机各有三台,五台印有曼达林的船舶发动机,以及三台风向压缩机发动机。

“根据西巴布亚地区警方的调查结果,船长承认,他故意将一艘船从香港驶向印度尼西亚索龙市的水域,没有船舶适航性要求,即SPB,”他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