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N 棉兰 判决2 名快递员 萨布 7.5 年徒刑
MEDAN - 棉兰地区法院(PN)的法官小组判处两名来自棉兰的五克甲基苯丙胺信使7.5年徒刑。
“判处被告Ari Wardana别名Towok和Agus Tulus Utama Hutagalung7年6个月,罚款10亿盾和六个月的监禁,”由Abdul Hadi Nasution主持的法官小组说,ANTARA于8月9日星期三报道。
法官小组在判决书中指出,从被告Wardana别名Towok和Agus Tulus Utama Hutagalung的审判事实来看,他们违反了印度尼西亚2009年第35号法律关于麻醉品的第114条第(1)款。
阿卜杜勒·哈迪说:“也就是说,没有权利或违法提供出售,出售,购买,接收,中介买卖,交换或移交非植物形式的I类麻醉品,形式为5克净重(净重)的包装包装。
法官小组说,这两名被告的行为是罪魁祸首,因为他们不支持政府的计划,积极根除毒品,而减轻被告行为后悔和审判期间的礼貌。
宣读判决书后,被告的检察官(JPU)和法律顾问(PH)应予以考察或接受判决。
法官的裁决比检察官(JPU)Patrecia Pasaribu的要求轻短四个月,期限为8年,罚款10亿盾,六个月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