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苏门答腊地区警方公布液化石油气分配业务

PALEMBANG - 南苏门答腊地区警察(Polda)官员揭露了一起商业案件,该案件在Muara Enim Regency将液化石油气从三公斤管到12公斤管分解。

南苏门答腊地区警察特别刑事调查局副局长AKBP Putu Yudha Prawira表示,警方逮捕了一名涉嫌参与液化石油气开采的男子,首字母缩写为SW(42)。

SW嫌疑人于7月24日在南苏门答腊岛Muara Enim Regency的Cinta Kasih村被警方逮捕,该村是商业仓库,也是嫌疑人的家,接到居民的报告后。

肇事者声称,一个月前,他刚刚将液化石油气从一个三公斤重的管子转移到一个12公斤重的管子中。

移除期间,肇事者需要四个三公斤补贴气瓶转移到12公斤的液化石油气管中,使用改装的调节器和岩冰冷却气瓶以便移动。

嫌疑人需要的资本是通过以每台18,000印尼盾或相当于72,000印尼盾的价格购买四个三公斤补贴天然气来生产12公斤的天然气管。

成为12公斤管后,以20万印尼盾的价格转售,以便嫌疑人获得每管12.8万印尼盾的利润。

与此同时,气瓶是由肇事者从帕利摄政区Talang Ubi区一家社区拥有的天然气代理商那里获得的。

“这项活动是,肇事者能够每周生产多达12管液化石油气。然后,天然气以每管20万印尼盾的价格出售给PALI和Muara Enim Regencies地区的一些商店和迷你市场,“他解释说。

警方查获了一些证据,包括空置3公斤液化石油气瓶多达558件,补贴3公斤液化石油气瓶含有122管。

12公斤的气瓶包含多达14个管、一个气瓶注射器、一台秤和一辆用于运输的汽车。

嫌疑人因其行为而违反了条款,即2020年关于创造就业机会的第11号法律第40条第9款,以修改2001年关于石油和天然气的第22号法律第55条的规定,或第62条第(1)款Jo第8条第(1)款b项和c项1999年关于消费者保护的第8号法律和/或1981年关于合法计量学的第2号法律第32条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