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和委员会的任期是多长的?以下是PT法的规则

YOGYAKARTA - 董事会和委员会是国有和私营公司(PT)有限责任公司(PT)中最高职位。有时,占据该职位的人也扮演公司所有者的角色。作为重要职位的持有者,有许多问题表明,PT董事会和委员会的任期是多长的?

通过占据最高位置,董事会和委员会获得了大量的薪水或收入。但是,他们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一样的。那么,董事会和委员会的任期需要多长时间,是否可以重新任命呢?

董事会和董事会均担任PT董事。董事会的任务是日常运营公司,包括签署与公司利益相关的文件和信件。同时,专员的任务是监督和提供建议,以及向董事会提供有关公司发展和运营的建议和投入。

关于他们任期的长度,PT法中没有一条明确规定董事会和委员会任期。在2007年关于有限欠款的第40号法律中,董事会的任期不明确规定任期何时。

但是,第94条第(3)款规定,任命董事的要求,即必须有一定的期限,无期徒刑,并列入PT成立时的基本预算。一般来说,董事会和委员会的任期为3年或5年。

任期届满后,董事会无法自动继续任职。如果他们想重新任命,则需要通过股东大会(GMS)再次任命。同时,关于董事更换和解雇的政策是基于PT法第94条第(%)款中规定的GMS决定的。

符合成为董事和委员会的要求的人,可被任命担任该职位。任命董事和委员会的过程是通过GMS进行的,由创始人根据2007年第40号法律第8条第2款进行。

任命后,董事会和委员会有义务,按照《PT法》第94条第(7)款的规定,在GMS决定任命董事会和委员会之日起30天内,通知法律和人权部长(Menkumham)。

任期届满的董事和委员会可以按照《PT法》第94条第(3)款的规定再次任命。重新任命程序的存在旨在使退休董事会成员不会单独继续他们最初的职位。

如果董事会和董事会因3年或5年内任期满而被解雇,那么自撤职之日起,有关人员就不能代表公司行事。因此,如果您想继续担任该职位,则董事会和董事会成员必须根据GMS决定的结果通过重新任命程序。

以下是董事会和委员会任期的概述。在PT法中,没有明确规定这两个重要职位的任期为多长时间。但法律禁止任命董事会和委员会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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